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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關于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及老師:
近日四川教育廳下發了《四川省教育廳關于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決定啟動第十一屆四川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評審工作,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的學科范圍
根據國家標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 13745-2009)和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屆評獎的學科范圍包括:
(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港澳臺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
二、評審項目設置和名額
第十一屆四川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科研成果評審工作,成果評審總額為130項;評審分著作類、論文類、研究報告類,分設一、二、三等;按照確保質量的要求,允許有關學科及成果評審總額有所空缺。
三、申報單位和申報限額
本屆成果評審工作,高等學校以學校為單位集中申報;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以市(州)教育局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材料。
本屆成果評審工作實行限額申報(限額情況見附件3)。請各申報單位堅持質量導向和精品意識,堅持政治標準與學術標準統一,把好學風關,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切實做好遴選申報工作,申報材料經初評、公示后以公函形式報送省教育廳。
四、申報資格
(一)申報者資格:申報期間人事關系在本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均可申報。每人限申報一項。合作研究成果必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成果評審資格與要求:
1.申報成果評審成果的起止時間為2013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3.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4.個人論文集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但多人撰寫的論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論文的作者申請論文類評審。
5.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標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6.研究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省部級以上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以上企業等)證明其實際應用價值的材料。
(三)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教材和教輔材料;
2.已獲市(州)、省級廳、局級以上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審;
3.不能提交實際應用價值證明的研究咨詢報告類成果。
4.未經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請的成果;
5.文學藝術類作品。
五、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評審表》、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2.各種材料的裝訂報送方式:
《申報評審表》及相關附件材料統一按A4紙打印,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5份。
其中,著作類成果一式三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膠加貼標簽,標明申報單位、申報者和所申報的學科。
論文類成果一式五份(原則至少一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和版權頁,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成冊。
研究報告類成果,成果采納證明等一起(一式五份),分別附在《申報評審表》后統一裝訂成冊。
3.申請材料請務必按以上要求裝訂報送。評獎結束后,無論申報成果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4.校內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15日。請校內擬報送的老師及時將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科技處,申報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此次成果申報,我校限報為2項,屆時科技處將根據申報情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審評,并將審評結果及擬推選成果進行校內公示。申報所需材料參見附件。
科技處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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