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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吉林藝術學院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旨在培養從事藝術理論研究工作或具有獨立進行藝術創作、藝術表演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要求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能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研、創作、教學等藝術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藝術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創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人才。
二、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通過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報考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專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的考生需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試機構和我校公布的要求進行選擇報考點。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1.網上報名要求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長春市報考點以及我校在網上公告的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的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
(3)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定(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考點的選擇
長春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點接收全國報考我校的音樂與舞蹈學(130200,其中①舞蹈教育:中小學舞蹈教育與教學研究、②東北民族民間舞蹈研究、③舞蹈表演及教學研究、美術學(130400,其中①中國畫、②油畫、③雕塑、④美術教育專業方向)、設計學(130500)、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戲劇(135102,其中①表演、②戲劇影視美術設計、③京劇表演、④戲曲音樂、⑤戲曲表演形體訓練、廣播電視(135105,其中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135106)、風景園林碩士(095300)專業的考生報名;上述專業方向考生(包括應屆本科畢業生)選擇在其它報考點報名及現場確認一律無效,即考試科目四(科目代碼5xx)需在我校參加考試的所有考生報考點為長春市招生辦公室。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選擇報考點。
4.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五、報考點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報考點接受考生咨詢,辦理報名手續,安排考場,組織考試。
六、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后,不退報考費。
七、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八、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分文化課和專業基礎課兩類,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照規定考點參加考試。
2.初試時間: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初試科目四(科目代碼“5xx”)考試時間12月27日。
3.文化課考試科目: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外國語(滿分100分),由教育部統一命題。
4.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2門,由我校自行命題,每科滿分為150分。設計學、藝術設計、戲劇(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方向)、美術學(中國畫、油畫、雕塑、美術教育方向)、美術專業初試科目四(科目代碼5xx)考試時間為3-6小時,其余各專業每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
5.考試地點: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須按照報考點指定的考場應試,初試科目四(科目代碼5xx)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考試前在我校網站通知。
6.考生應當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打印準考證后,參加科目四(科目代碼5xx)考試的考生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見準考證、我校網站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繳納初試專業基礎課考試費。
7.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專業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8.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復試時間、地點、考試范圍及復試辦法和程序在吉林藝術學院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10.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
11.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
1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九、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請到各地市二級甲等或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將在我校網站通知中寫明。
十、調劑
我校的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我校將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我校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2.我校在復試的同時將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我校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二、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按照吉林藝術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原則,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
4.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招生單位當年的招生計劃。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三、違規處理
1.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4.嚴禁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包括在校生)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5.考生認為所報考招生單位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報考招生單位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招生單位應當進行調查、處理,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應當及時書面或口頭答復申訴人;屬于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應當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并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復。
考生對招生單位作出的書面答復不服的,可向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查。對復查結論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復核。
十四、學習方式及學習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學制3年。
十五、畢業生就業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六、國際交流
經過多年的積累和努力,目前我校對外交流廣泛,校級合作緊密,已與英國、美國、俄羅斯、加拿大、德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1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33所著名藝術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際關系。學校建有兩個國家級中外人文交流平臺:教育部中俄高校藝術交流基地、中俄藝術高校聯盟,并連續舉辦14期教育部俄羅斯藝術大師班。目前學校已與英國約克大學、胡弗漢頓大學、哈德斯菲爾德大學開展了1+1+1的研究生聯合培養項目,還同臺灣藝術大學、臺灣中國文化大學、澳門城市大學開展學生交流。邀請眾多的國際高水平藝術家來我院演出、工作,為師生提供更多的學習與交流機會,提升了學校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十七、考生須知
1.我校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類別分為兩類:學術學位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藝術碩士、風景園林碩士)。2022年擬招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155人、專業學位藝術碩士研究生272人,實際招生人數以上級下達計劃數為準。
2.音樂史論各研究方向、影視藝術研究、中外戲劇史論各研究方向、藝術學理論各研究方向等理論方向接受文科考生報考,其它專業研究方向原則上不接受跨專業考生報考。
3.我校學費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的獎勵機制:(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研究生國家助學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4)研究生學業獎學金;(5)畢業生評優政策;(6)創新創業獎學金;獎勵辦法另見《吉林藝術學院研究生獎勵評審實施細則》。
5.由于我校住宿條件有限,長春市學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學生住宿地點根據入學當年我校宿舍分布情況具體安排。
6.我校招生考試所有信息(初試要求、復試相關要求、參考書目、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將在吉林藝術學院網站(研究生處)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院校信息、網報公告)中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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