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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選拔和培養適應國家社會需求的優秀創新人才,根據上海理工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光電學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制實施方案。
一、 組織機構
學院認真落實考試招生主體責任,按照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強化學院黨委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黨政聯席會嚴格落實集體研究、集體決策機制,加強對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等各工作環節領導與監管。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并提前公布本學院的“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申請資格審核小組和專業綜合考核小組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具體組織實施博士生招生工作(含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考核監督小組全程監督實施過程,受理考生申訴。
二、 工作原則
(一)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質量為目標,體現學院、學科、導師在招生選拔中的學術主導作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紀律,認真履行各項工作。凡出現違反紀律者,一經發現,將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申請條件
凡參加“申請-考核制”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當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報考條件,并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
(二)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中境外所獲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書認證。
2. 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博士生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持境外大學碩士學位證書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交認證報告。境外在讀尚未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寫明預計獲碩士學位時間),若被錄取,在入學報到時須提供碩士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否則不予報到注冊。
(三)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報考光學工程專業的非定向生申請人需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申請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過或已錄用與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至少一篇學術論文;報考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非定向生申請人需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申請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過或已錄用與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至少一篇的A類學術論文(上海理工大學校定);所有報考兩個專業定向生的申請人需在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作者,申請人第二作者)公開發表過與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被SCI/EI收錄的期刊論文至少2篇。
(四)外語水平一般須符合下述條件之一: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或新TOEFL ≥ 50分;或IELTS ≥ 4.5分;或參加全英文授課學位項目并獲得學位。
(五)考生在報考時需明確是否為定向生。定向考生的錄取比例限定在總招生指標的10%以內。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須提供所在組織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造成不能錄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非定向考生需核查檔案及相關證明。
(六)考生在報考前務必與導師聯系、咨詢導師研究方向等,仔細斟酌后再做決定是否報考。考生提交的紙質申請簡況表上必須有招生博導簽字同意報考,否則造成不能錄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個人申請、資格審核及導師評價
(一)網上報名。考生應參照當年度招生簡章及相關通知,認真了解學院(學科)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按時完成報名工作,并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向學院(學科)如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二)遞交材料。考生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要求下載打印所有的報名材料,填寫完整,并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快遞、掛號信或順豐快遞將所有報名材料寄至學院,本人也可直接將報名材料送至學院。逾期未交材料者,網報信息無效,按放棄報名處理。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2.有導師簽字的申請簡況表(附件2);
3.兩份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附件3);
4.碩士生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復印件須加蓋研究生管理部門成績公章或考生檔案所在管理部門公章);
5.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凡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復印件。
6.碩士學位答辯委員會決議(應屆生可不交。往屆生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所在部門或在讀高校研究生部的公章,決議中包含對碩士論文的評語);
7.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8.外語能力證明復印件(附件4);
9.身份證復印件;
10.其他材料:公開發表(出版)的論文(專著)連同刊物封面復印件;科研成果證明書、學習(工作)中獲獎證書復印件(附件5)。
注意事項:
1.上述材料除要求提交的紙質版之外、均要求考生提供相應的掃描件(掃描件發送至郵箱gd201@usst.edu.cn)。
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保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填報虛假信息和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并核實,不論何時將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且5年內不再接受其報考。
3.無論是否錄取,考生提交的所有報考材料一律不退還。
4.請各位考生務必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行繳費,逾期未繳者,網報信息無效,按放棄報名處理。請考生慎重繳費,報名費支付后,一律不予退還。
(三)資格審核。學院申請資格審核小組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并在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參加學院綜合考核時須攜帶有效證件原件在學院進行資格復審。證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原件;在境外獲得碩士學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等。
(四)導師評價。 導師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及考生的情況對考生進行評價,并對報考本人的所有考生排名,排名前n+1(n為招生導師的計劃招生人數)的考生進入綜合考核環節。
五、綜合考核及最終成績
(一)綜合考核
1、綜合考核為專業綜合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一般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2、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50分)以及專業課(50分)。筆試時間為2小時,其中筆試科目以招生當年公布的招生簡章為準。英語不安排筆試環節,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英語筆試成績均視為合格,該成績不納入最終成績統計。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考核、英語水平、專業知識和創新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思想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面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綜合考核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加權得分(滿分100分)。綜合考核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擬錄取及公示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錄取工作,根據招生計劃、考核情況、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在充分考慮考生和招生博導雙向選擇意愿的基礎上,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學院在相關網站對擬錄取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保證申訴渠道暢通。如有異議,學院要及時依法依規做出處理,將處理結果及時上報研究生院并通告相關人員。公示后無異議,學院擬錄取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待政審和體檢合格后由研究生院發放錄取通知書。
以上就是上海理工大學光電信息與計算機工程學院2022博士“申請-考核制”實施細則 !通過上面的講述相信廣大考生對于以上的問題有了一定認知。如果學員還有其他關于的疑問可聯系網站內的在線老師或者查詢在職博士招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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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班
2022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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