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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原則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招生類型
2022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59個一級學科,33個專業學位類別;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覆蓋18個專業學位類別。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調劑。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學業后,均可獲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詳細政策參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報考相關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后,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領域(代碼為125601)以及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領域(代碼為045101)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工作單位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我校單獨考試只限在工程師學院相關工程類專業、醫學院公共衛生(105300)、護理(105400)專業學位招生。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需參加全國統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的辦法招收學生,重點向學校優勢學科專業傾斜,漢族考生錄取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區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碩士人才計劃。考生除滿足上述1、2、3、4條件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詳情請查閱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五、招生專業和考試科目
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相關說明請見《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1.全國統考:四門考試科目詳見專業目錄(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為三門考試科目),其中政治理論、外國語(英(一)、英(二)、日、俄)、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化學(農)、教育學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歷史學專業基礎、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題。
2.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聯考:考試科目為英(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3.法律碩士(JM)聯考: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外國語、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律碩士綜合,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命題。
六、報考方式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嚴格核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手續。其中報考我校美術專業且選考709中國書畫篆刻創作科目的考生、單獨考試考生、強軍計劃考生必須選擇浙江大學報名點(報名點代碼3312),在浙江大學考點參加考試。
1.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信息即為網報有效信息。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6)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要如實填寫。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
2.現場確認(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選擇浙江大學考點的考生,將在“中國研招網”現場確認(網上確認)系統辦理確認環節,具體請于10月下旬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網上確認)系統上傳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上傳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選擇其他考點的考生:現場確認(網上確認)時間由報名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安排,請考生自行查閱。在網報期間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寄送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寄送“同意報考”的證明。請在11月1日前寄達我校研招處。
考生本人對網上報名信息要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初試
1.考生根據教育部安排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內登錄“中國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和書寫。
2.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初試時間: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7日進行。
4.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考試試題及復習資料。
八、資格審查
考生報考資格審查于復試階段統一進行,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具體要求及安排屆時見網上通知。
九、劃線與復試
我校原則上學術學位類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專業學位類按專業學位類別分別劃線。各學院(系)根據各招生專業計劃、考生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在學校基本分數線上確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形式和內容由各學院(系)根據專業要求、相關知識及能力考核標準確定,并在復試前通過各學院(系)網站向考生公布。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
十、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須參加體檢,體檢須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十一、政審與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的同時可以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復試、體檢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錄取學院(系)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治審查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在考生正式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參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和高層次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均錄取為定向就業碩士生。
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十二、學費與獎助政策
(一)學費: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的相關文件精神,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經浙江省物價部門核準(備案),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參見附件。
(二)獎助學金:
1.有關浙江大學獎助學金具體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見研究生院網站。
2.學校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評選國家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
3.學校設置學業獎學金,碩士生8000元/學年,獎勵對象為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專業:金融、稅務、國際商務、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社會工作、應用心理、藝術碩士廣播電視領域、新聞與傳播、漢語國際教育、會計、工商管理碩士、工業設計工程等專業學位和軟件學院各專業。強軍計劃、少民骨干計劃等國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專項計劃研究生,可向學校申請另設的專項學業獎學金。
4.學校設置崗位助學金(含國家助學金等)。
5.學校和導師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并根據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6.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學校設立了綠色通道,可申請助學貸款等。
獎助學金的詳情參見學校文件:《浙江大學研究生學費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試行)》,《浙江大學研究生資助管理辦法(試行)》, 《浙江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試行) 》。
十三、其他
工程師學院寧波分院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生全程在寧波住宿、國際校區的學生全程在海寧住宿、一帶一路國際醫學院的學生全程在義烏住宿。
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了浙江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想要參加在職研究生的學習就可以聯系在職博士招生信息網,大家有任何關于在職研究生的問題都可以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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