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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概況
浙江財經大學坐落在素有“人間天堂”美譽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法、理、工、藝、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類高校。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74年的浙江財政銀行學校,1987年獲準成立浙江財經學院,1991年獲得學士學位授予權,2003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獲批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2013年更名為浙江財經大學,2014年獲批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學校現有下沙、文華、翠苑和長安4個校區,占地2300畝,總建筑面積105萬平方米。設置有16個學院,1個教學部,1個獨立學院,4個研究院。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17000余人(不含獨立學院)。自建有諾貝爾經濟學獎文獻館、孫冶方經濟科學獎文獻館、政府管制文獻館、浙財文庫、專業經典閱讀文庫等5個特色庫。
學校堅持把人才作為核心資源,不斷提高師資隊伍實力。在校教職工1600余人,專任教師1160余人,正高級職稱170余人,副高級職稱380余人,具有博士學位專任教師720余人。設有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國家“萬人計劃”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國家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國家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省特級專家、省“萬人計劃”領軍人才、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人選等省級以上人才110余人。另聘有120余名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為兼職教授。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確立了“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創業型高素質人才”培養目標。持續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以大類人才培養為方向,實施專業準入準出制度,突出學生培養路徑的自主性,努力為學生的成長成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不斷拓展、優化學生修讀主專業和輔修專業的途徑。設有45個本科專業,其中13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4個省級教學團隊,4門國家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7門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78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14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十一五”規劃、“十二五”規劃等國家級教材,70部省級重點教材、“十二五”優秀教材、“十三五”新形態教材,15個省級以上校外實驗、實踐教育基地,10個省級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學校堅持把學科建設作為發展龍頭,大力加強學科和學位點建設。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點,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學、統計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等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金融、應用統計、稅務、國際商務、保險、資產評估、審計、法律、漢語國際教育、英語筆譯、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等13個專業碩士學位點。應用經濟學為省優勢特色學科,應用經濟學、統計學等2個學科為省A類一流學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論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等4個學科為省B類一流學科。
學校堅持把科研創新作為強校之路,不斷提高社會服務能力。擁有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個,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2個,省新型重點專業智庫1個,省新型高校智庫3個,省重點創新團隊1個,省高校創新團隊1個,省高校高水平創新團隊3個。先后有4位教師的獨著或合著成果獲得孫冶方經濟科學獎。近年來,學校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94項,承擔國家級科學研究項目401項、省部級科學研究項目1080項,哲學社會科學類國家級科研項目立項數位居浙江省屬高校前列。與政府機構、行業協會和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戰略合作,大力加強政產學研協同創新,眾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級以上領導的重要批示,為國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
學校堅持把開放辦學作為橋梁紐帶,不斷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已與33個國家和地區的136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際關系,開展教師互派、學生互換、科研合作等國際交流,舉辦中加會計學本科教育項目、中美市場營銷本科教育項目、中英金融學本科教育項目以及中新應用金融學碩士學位教育項目等4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留學生數量逐年增長,先后有7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留學生來校學習。擁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試中心,被認證為ACCA白金級認可教育機構。
浙江財經大學秉承“進德修業,與時偕行”的校訓,踐行“明德篤學,經邦濟世,崇實創新,勇立潮頭”的浙財精神,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10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浙江財稅干部的“黃埔軍校”、會計師的搖籃、金融家的沃土、企業家的殿堂。學校正在大力實施“黨建領校、質量立校、人才興校、創新強校、文化榮校、校友名校”的發展戰略,努力建設特色鮮明的一流財經大學。
一、培養目標
培養富有開拓精神和學習能力,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通曉國際規則與地方經驗,兼備較強政策分析及執行能力的復合型、創新型人才。
二、基本學制
學術學位專業為3年,專業學位專業為2.5年,其中“法律(非法學)”和“法律(法學)”專業為3年。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名額
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考條件
(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碩士)和 MPA(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1.符合(一)中第1、2、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 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可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
(四)我校招收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招生專業僅限全日制專業碩士。
(五)原則上招生單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五、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招生單位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網上確認(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 考生網上確認(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4.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六、初試
(一)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地點: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確定。
(四)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七、復試
(一)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我校確定,近三年我校復試分數線如下:
年度
復試分數線
2019年
稅務381分,資產評估368分,會計學371分,會計碩士175分,審計碩士233分,金融學359分,金融碩士355分,區域經濟學348分,國際貿易學358分,法學理論334分,經濟法學365分,英語筆譯361分,管制經濟學365分,其他國家A類線。
2020年
稅務357分,行政管理350分,資產評估347分,審計203分,金融碩士(金融學院)358分,憲法學與行政法學354分,國際法學354分,應用概率統計329分,其他國家A類線。
2021年
行政管理361分,會計學350分,審計220分,法律(非法學)342分,應用統計354分,其他國家A類線。
(二)為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擇優錄取,我校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實行差額復試,具體辦法以學校研究生院網站2022年復試公告為準。
(三)復試環節各專業均需筆試一門專業課(詳見招生專業目錄)。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統考考生(MPA、MBA專業除外),在復試時還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八、體格檢查
考生根據復試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九、錄取
根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進行錄取。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十、收費及獎助政策
(一)收費政策
學習方式
專業類別
收費標準
全日制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8000元/年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0000元/年
非全日制
MBA(工商管理碩士)
全程收費8.5萬元
MPA(公共管理碩士)
全程收費5.6萬元
MPAcc(會計碩士)
全程收費8萬元
學校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開辟“綠色通道”,確因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按時繳納學費的研究生,允許其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二)獎助政策
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獎助主要內容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和榮譽稱號三類。
1. 國家獎學金
主要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綜合素質優異的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 學業獎學金
獎勵對象為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學校根據新生和高年級研究生的具體情況,確定相應的獎勵標準。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專業研究生的學業獎學金辦法由所在學院另行制定并報學校備案。
(1)新生學業獎學金
新生學業獎學金主要根據學生的入學考試成績和考生志愿評定。獎勵標準與評定條件如下:
等級
標準(元/年)
獎勵條件
一等獎
12000
免試推薦研究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畢業于國家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獨立學院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高于國家復試分數線總分50分以上(含),單科最低分超過相應分數線10分以上(含),錄取總成績排名本專業前三的考生。
二等獎
8000
其他考生。
(2)學業獎學金(二、三年級)
二、三年級學業獎學金主要根據上一學年的學業成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表現來評定。獎勵標準與評定比例如下:
等級
標準(元/年)
比例(%)
一等獎
12000
20
二等獎
8000
30
三等獎
6000
50
3.專項獎學金
(1)勵學獎勵計劃
主要用于獎勵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學科及創新創業競賽、學位論文評選中獲獎,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國(境)外訪學等情況,獎勵標準與評定比例參照《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勵學獎勵計劃管理辦法》。
(2)社會獎學金
社會獎學金的具體名稱、獎勵額度、評審辦法等由設獎單位和我校協商決定,費用由設獎單位承擔。學校鼓勵各學院積極爭取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設立院級研究生社會獎學金。
4.國家助學金
發放對象為所有全脫產學習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學制年限發放。補助標準為:每年6000元,按照10個月、600元/月發放。
5.“三助一輔”崗位助學金
“三助一輔”崗位助學金是指研究生通過校內兼職工作獲得的崗位酬金,包括助教、助研、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助學金。
助教、助研崗位主要用于輔助導師的教學、科研工作,由導師根據其教學、科研需求設置。碩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助學金按500元/月、一學期4個月計發。
助管崗位主要用于輔助各職能部門、學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學生輔導員主要擔任學院輔導員輔助工作,工作崗位設置由研究生院、各職能部門、學院協商確定。其中,助管助學金根據18元/小時的標準,于每學期末按實際工作時間一次性計發,原則上一學期不超過120小時;學生輔導員助學金按600元/月、一年12個月計發,每周工作時間不少于10個小時、不超過20個小時。
6.助學貸款
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度、辦理方式等以國家政策和主辦銀行的要求為準。學校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順利入學。
7.困難補助
研究生困難補助包括特別困難補助和臨時困難補助。特別困難補助每學年審定一次,分為兩個等級,補助標準為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臨時困難補助單次不超過5000元/人。
8.榮譽稱號
研究生榮譽稱號用于表彰在校期間綜合表現優異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畢業研究生等。研究生榮譽稱號由學校發文并頒發證書,不發放獎金。
十一、就業
全日制碩士生畢業后,采取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薦。
近三年來,雖受疫情影響,我校碩士研究生初次就業率仍穩定在95.8%以上,其中進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占15.29%,進入金融機構的占37.58%,就業率和就業質量在省屬高校中領先。從就業區域看,杭州就業畢業生約占52.17%,其余畢業生就業區域分布于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山東、深圳等20多個省市,主要集中在省會城市。
十二、其它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變化,按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二)若學校相關政策有變化,按最新政策執行。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四)招收港、澳、臺人士和外國來華留學碩士生的具體辦法另訂。
(五)我校不提供專業課參考書目及歷年專業課試卷的郵購,專業課試卷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可以下載。歡迎廣大考生上網瀏覽或電話垂詢!
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了浙江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想要參加在職研究生的學習就可以聯系在職博士招生信息網,大家有任何關于在職研究生的問題都可以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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